索  引  号 014000036/2014-00827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 发文日期 2014-04-09
标        题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百城和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14-00827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
发文日期 2014-04-09
标        题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百城和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百城和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09:22浏览次数:

苏体群〔2014〕11号

各市体育局、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体育局、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为深入推动健身气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打造全国百城千村交流展示品牌活动,更好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的要求,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百城和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现将其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年4月至10月。5月2日在扬州市举行江苏省启动仪式。
    二、活动名称
    省内城市:“2014年全国百城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会”
    省内县、乡镇:“2014年全国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会”
    三、活动口号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掀起全民健身高潮;
    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
    科学习练健身气功,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推广普及健身气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崇尚科学文明练功,你我同行收获健康。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展示活动主办单位统一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点点taptap下载评论、江苏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二)各地展示活动承办单位为活动举办地体育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以及赞助单位。
    (三)展示活动仅限于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九种健身气功功法。
    (四)展示活动既可单独进行,也可纳入到以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为主题的大型群体活动或当地文化活动。
    (五)展示活动应充分考虑中老年人群体活动特点,重在参与和交流。活动场地布置应体现隆重热烈、文明和谐的氛围。
    (六)各地要广泛动员和组织本地区健身气功指导员积极参加展示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七)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展示活动的宣传,及时报道本地区开展百城千村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各地要加强对百城千村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展示活动,并于5月30日前将当地展示活动具体组织单位和活动方案报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六、各地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要积极配合体育部门组织展示活动,并在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评估中予以体现。
    七、各地应在展示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视频、图片、新闻报道资料及文字材料上报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省社体中心将统一上报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参加评奖。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      江苏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联系人:李 伟    茅尚娟 
    电  话:025-51889331,13851920086
    传  真:025-51889195。电子邮件:<a href="/picture/old/xxgk/a>)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印发

 


信息来源: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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