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14-00820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 | 发文日期 | 2014-07-11 |
| 标 题 | 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关于推荐2010—2013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14-00820 |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 |
| 发文日期 | 2014-07-11 |
| 标 题 | 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关于推荐2010—2013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关于推荐2010—2013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体育局,各有关部门,省军区政治部:
为全面总结表彰全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推动实施《江苏省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成果,巩固夯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推动体育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3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限
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2.各类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
3.乡镇(街道)、社区(村)及其综合文体站;
4.体育社团;
5.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集体;
6.各级各类学校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运动学校及各级业余体校;
7.科研院所和新闻单位;
8.驻苏部队的团(旅)、营、连;
9.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
(二)先进个人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众体育团体、协会从事专、兼职群众体育工作者;
2.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的人员;
3.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职工体育工作者;
4.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5.驻苏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指战员;
6.群众体育科研及新闻宣传工作者;
7.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评选县(处)级(含)及以下单位,具体条件如下:
1.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实施《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成绩突出;
2.“三纳入”和“多纳入”工作成效显著,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代表性;
3.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4.群众体育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有影响、有特色、具有示范性;
5.学校等单位体育设施开放,为社会提供安全健身场地;
6.积极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及输送成绩显著;
7.重视学校体育工作,积极推进校园体育活动开展。
(二)先进个人
评选县(处)级(含)及以下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业务素质较高,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工作成绩显著;在本行业、本部门从事或兼职群众体育工作两年以上;
3.热爱全民健身事业,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身体力行,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4.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支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为促进本行业、本部门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四、名额分配
本次活动共推荐286名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先进单位为191个、先进个人为95名,其中县(处)、科级领导干部不得超过2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选办法
(一)请根据有关要求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进行推荐评选。被推荐对象由各市体育局和有关单位汇总审核材料后,报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审核、表彰。
(二)请省教育厅推荐高校的名额,省总工会推荐部、省属企业,省军区政治部推荐驻苏部队名额,省级机关工委推荐省级机关名额,省体育总会推荐省级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的名额。
(三)请按要求组织填写评选材料,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7月30日前,报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群体处。
(四)已经被体育总局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表彰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再参与此次表彰。
附件:1.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总表
3.全省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总表
4.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表
5.全省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
2014年7月11日
(联系人:柳昌贵,电话:025-51889206。)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