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01 11:32浏览次数:

任大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江苏省优秀运动员冠军楼建设后存在问题的解决办理加快推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训练中心一期工程于2003年以南京体育学院分校名称立项建设,项目占地1108亩,总建筑面积12.85万平米,工程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5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2005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苏政办函〔2006〕41号)将冠军楼部分34096平米(270套住房)以优惠价出售给在十运会上取得金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并依照集资建房渠道办理个人房改房产权证。但由于十运会项目工期紧,抢进度,当时在手续不齐备情况下开工建设,整体验收未能按时办理。

  为解决一期工程整体补办产权事宜(含冠军楼),近两年我局加大工作力度,成立专班跟进局训练中心一期项目遗留问题,积极与南京市有关部门联系,并召集两次协调会议。期间又多次与南京市市房改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办、省住建厅住房改革处、南京市规划局等进行会商或咨询,并对手头资料进行了认真清理,办理房产证需要的22种文件资料目前只有两项材料具备,其余均没有,也无法办理。

  今年4月23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再次牵头召集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办、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进行了会商,对解决局训练中心一期项目遗留问题,提出了解决路径建议,主要包括:

  建设单位必须首先申请省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苏计投资发〔2003〕1011号)、可行性研究(苏计投资发〔2004〕41号)、初步设计批复(苏发改投资发〔2004〕897号)进行变更,对冠军楼地块作为住宅用地要在变更文件中明确。在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后,到南京市规划部门办理用地性质改变手续;目前土地划拨的手续仅限于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若通过土地划拨的手续改变现有土地性质无法实现;若通过土地出让的形式,须补缴出让金(参照2020年周边地价,约须补缴约9亿元出让金,出资来源一般由购房人承担)。在前述手续完成后,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须召开职代会,将职代会通过的集资建房相关方案报省房改办备案。 同时按照南京市建委宁建质复字[2019]160号文给出的路径补办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手续。

  我局经向省发改委法规处了解,土地性质变更非发改委法定职责,且省发改委当年是依法审批,程序上合法合规,没有瑕疵。因此,当前局训练中心一期工程补办产权手续遇到政策障碍,推进难度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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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徐邦俊

  电  话:025—51889020

  抄  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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