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1-00117 | 分 类 | 政策文件 人事管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 | 发文日期 | 2021-12-08 |
| 标 题 | 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关于上报2022年度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名单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1-00117 |
| 分 类 | 政策文件 人事管理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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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1-12-08 |
| 标 题 | 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关于上报2022年度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名单的通知 |
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关于上报2022年度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名单的通知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各训练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关于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安置管理的暂行办法》(苏人发〔2007〕38号)、《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关于系统内留用退役运动员暂行办法》(苏体人〔2010〕15号)、《点点taptap入口官方网站运动员招录及退役办理程序》(苏体人〔2016〕28号)规定,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上报2022年拟退役的优秀运动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经队委会和训练单位批准的停训运动员。
二、上报材料
(一)2022年度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情况报告;
(二)2022年度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退役安置统计表;
(三)2020、2021年度省优秀运动队留队任教期满考核情况报告;
(四)2022年度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拟留队任教的请示;
(五)2022年度退役运动员成绩证明及成绩证书复印件(集体和团体项目需附主力和非主队员证明,以该项比赛成绩奖文件为准)。
三、上报时间
2022年1月28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一)各训练单位要做好运动员退役政策宣传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停训的运动员,原则上均需上报退役;运龄不满3年的运动员,原则上不得上报退役,确需上报退役的,需附专题报告并经分管局领导批示同意。
(二)上报拟留队任教、局系统内安置的退役运动员,需提前报局竞体处审核,经分管局领导批示同意,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局人事处。
(三)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运动员,不得上报退役。
(四)2022年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基础安置费标准,为2020年江苏省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03621元)的3倍。
(五)在填写退役安置统计表时,不得更改表格公式,信息必须完整准确。
附件:
2022年度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退役安置统计表.docx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
2021年12月7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点点taptap下载评论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